一.说明

SAP在采购、销售业务中的税码确认,是通过条件记录实现,本文讲解用于销售的销项税。在客户主数据、物料主数据中都有税分类的维护值,再加上国家等要素,组合在一起通过条件记录维护税码。

销项税(MWST)作为条件类型,与销售净价(PR00)同为销售定价过程中的条目,相关知识点参见《维护销售定价记录_销售净价(PR00)》。

销项税(MWST)与净价(PR00)不同,在销售订单中净价(PR00)可以手工输入,而销项税(MWST)则必须由条件带出。如果销售订单的条件中有销项税(MWST)条目而未维护相关条件,则销售订单无法完成。

在后台配置中,条件类型MWST绑定了存取顺序MWST,而存取顺序MWST包含三张条件表,分别是:A078启程国家/目的地国;A002 国内税;A011 出口税。

本例是维护国内税(条件表A002),前提条件如下:

以上条件技术的相关配置参见《定义定价用途的条件表(Condition Table)》、《定义定价用途的存取顺序(Access Sequences)》、《定义销售定价的条件类型(Condition Types)》。

二.示例数据

项目 R/O 数据
初始屏幕
条件类型 R MWST
关键字组合 国内税
输入屏幕→抬头
国家 R CN
输入屏幕→条目
客户税类1 R 1 必须上税
物料税分类 R 1 全额税
税码 R X1 17%销项税

(R/O列:R必输;O选输。)

表1 示例数据

示例数据的类型是国内税,它是针对国家、客户税类、物料税类的组合设定税码,它不针对任何组织级别(如公司代码、工厂、销售组织等),在整个Client中只需维护一套税码条目。示例数据中不含税率、有效期(起、止时间),可在操作中自动带出。

维护国内税的配置有前提条件:

1.条件类型客户税类1为一套组合(本例是MWST、1 必须上税),需事先配置,配置路径“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→销售和分销→基本功能→税收→定义主记录数据相关性<客户税款>”,TCODE:OVK3;

2.条件类型物料税分类是另一套组合(本例是MWST、1 全额税),也需事先配置,配置路径“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→销售和分销→基本功能→税收→定义主记录数据相关性<物料税款>”,TCODE:OVK4。

客户、物料税分类详见本文后部附加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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