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说明
模块:FI。
在SAP系统FI模块的组织结构定义中,有一项是定义公司,但其实质含义是定义内部业务伙伴(Internal trading partners),也就是对进行内部贸易的实体进行定义。
内部业务伙伴(Internal trading partners)在集团中可兼有多重角色,可以是一个公司(Company),也可以同时是内部的供应商或客户。
在SAP中,“公司”(Company)和“公司代码”(Company Code)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配置方案中可以没有“公司”,但不能没有“公司代码”。“公司”作为贸易伙伴代表了一个实体;“公司代码”则代表了一套记账体系。
一个内部业务伙伴定义后,可以作为“公司”分配给“公司代码”,配置参见《给公司代码分配公司》;也可以绑定内部供应商及内部客户。
作为内部供应商及内部客户,在主数据中均有维护业务合作伙伴的栏位,其中供应商是在一般数据→控制→科目控制→贸易伙伴(参见《供应商主数据_基本视图》),客户是在常规数据→控制数据→科目控制→贸易伙伴(参见《客户主数据_基本视图》)。
二.示例数据
项目 |
R/O |
示例数据 |
条目 | ||
公司 |
R |
UC100 |
公司名称 |
O |
枫竹丹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|
详细信息 | ||
街区 |
O |
丰台区大红门西路2077号 |
邮政信箱 |
O |
<空> |
邮政编码 |
O |
100068 |
城市 |
O |
北京 |
国家 |
R |
CN 中国 |
语言代码 |
O |
ZH 中文 |
货币 |
O |
CNY |
(R/O列:R必输;O选输。)
表1 示例数据
示例数据包含了定义一个业务合作伙伴的基础信息,它的编码在系统(Client级)中是唯一的。